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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正是个弃婴。

被抛弃的原因很简单,他有六根脚趾。

他这六根脚趾排列的整整齐齐,不仔细数根本发现不了。

但是父母抛弃孩子又何曾非要一个理由呢,不想养了也就扔掉了。

福利院给他起名叫林正,没啥特殊含义,因为正大光明四个字他排到了头一个。

高中念完,他就出来独立生活了,刚开始什么也不懂不会,只能打零工维生,后来经历了社会的毒打,多了些小聪明,又因为人长得好,有那么点优势,可以很好的养活自己。

他在25岁那年遇到了徐方,这人长得算不错,主动追他,嘴甜心细,林正太想有个家,于是很快沦陷了。

刚开始是真喜欢。

哪怕徐方没钱,也不肯找稳定工作,只是零零散散做些杂工。

还有难以启齿的一点,徐方床上不太行,还不愿意在下面,为这个两人争执了好几次。

但是回到家看到暖黄的灯光,热乎的饭菜,有人能陪着说说话,他就不想去计较了,他想,人要知足,总不能样样都圆满。至于床上那点事,只能趁着徐方不在自己找工具爽一把。

随着时间流逝,徐方对他没有一开始的温柔,偶尔做饭给他,紧跟着就会问他要钱。

他想,东西坏了,就要修修,总不能直接丢掉吧,于是一次次的和徐方谈心,争执,再不欢而散。

这样的日子虽然闹心,但他好歹也算有个家,有个伴,所以日子就这样继续。

徐方出轨前的半年,经常夜不归宿,林正一开始总跟他吵,两人还差点打起来,但徐方依然我行我素。

小三找上他的那天,除了愤怒,还有一丝尘埃落定的解脱。

林正想,这样的日子总算有人给强行打破画上了句号。

分手他没有丝毫犹豫,那个男人不值得留恋,只是以后他又要一个人了。

烦闷之下,他去了酒吧,那个帅男人,让他身体里干旱了数年的幼苗催生成了参天大树。

他疯狂想要和这个人做爱。

最终他如愿了。

那个男人身形高大,肩宽腿长,肌肉线条流畅好看,蓄满了力量,但又不会过分夸张。

他前端硬了,后穴蠕动着,渴望被插入,被填满。

男人用略微粗糙的指节按压在他敏感点上,爽的他差点缴械。

之后是疾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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